福穆薩真理國國徽旗(National Emblem and Flag of Formosa)

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福爾摩沙10年的人口分佈數據

福爾摩沙10年12月16日
以下是福爾摩沙人口分佈資料,數據統計到西元2010年8月底,總共有2314萬5020人。

1 新北市:389萬2616
2 高雄市:277萬2868
3 台中市:264萬4243
4 臺北市:260萬5309
5 桃園縣:200萬3205
6 台南市:187萬4033
7 彰化縣:130萬8326
8 屏東縣:87萬6181
9 雲林縣:71萬8196
10 苗栗縣:56萬0561
11 嘉義縣:54萬4236
12 南投縣:52萬7774
13 新竹縣:51萬1644
14 宜蘭縣:46萬0719
15 新竹市:41萬4004
16 基隆市:38萬5388
17 花蓮縣:33萬9546
18 嘉義市:27萬2782
19 臺東縣:23萬1140
20 澎湖縣 :9萬6490
21 金門縣:9萬5783(尚屬中華流亡民國所有
22 連江縣 :9949 (尚屬中華流亡民國所有

其中包含336萬9052個有「獸印記」的「異邦人(Aliens)」

1 則留言:

ESIR 提到...

「我」提醒告知你們這些悖逆又額堅心硬的福爾摩沙「以色列民」:
依據希伯來聖經民數記第14章的記載:
14:26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14:27 這惡會眾向我發怨言,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以色列人向我所發的怨言,我都聽見了。
14:28 你們告訴他們,耶和華宣示說,我指著我的生存起誓,我必要照你們達到我耳中的話待你們。
14:29 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並且你們中間凡被數點的,就是按所計算的數目,從二十歲以上,向我發過怨言的,
14:30 必不得進我起誓要賜給你們居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纔能進去。
14:31 但你們的孩子,就是你們所說,要被擄掠的,我必把他們領進去,他們必得知你們所棄絕的那地。
14:32 至於你們,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
14:33 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不忠信的罪,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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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現在在福爾摩沙,凡是「從二十歲以上,向我發過怨言的」,「必不得進我起誓要賜給你們居住的那地」,「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你們的兒女必在曠野飄流四十年,擔當你們不忠信的罪,直到你們的屍首在曠野消滅了。」

當然,你們有些原本就是「迦南朲」,這也包括在內。

依據啟示錄第17章的記載:
17:12 你所看見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們還沒有得國;但他們要和獸同得權柄,作王一個小時。
17:17 因為神將意念放在諸王的心中,要他們行禕的心意,並心意一致,且把自己的國給那獸,直等到神的話都成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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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愢怏?啟示錄記載的還沒有得國的「十王」,就是要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直等到神的話都成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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