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為了寫「KUSO演義台灣史」趕進度都是用翻找的,最近從頭到尾把「荷蘭人在福爾摩莎」以及「荷據下的福爾摩莎」看完。福爾摩沙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據治的時代是台灣有文字歷史的源頭,而這文字歷史是用古荷蘭文寫的,差不多有40年。那時候,荷蘭東印度公司和傳教牧師稱呼在台灣的南島原住民為福爾摩沙人,而傳教牧師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職員,傳教是他們的工作,薪資由荷蘭東印度公司發給,所以這些傳教牧師必須寫工作報告,把傳教進度和見聞鉅細靡遺呈交給公司的長官,當然也會有敷衍交差了事。這些傳教工作報告現在成為瞭解當時福爾摩沙原住民的珍貴史料。
最早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傳教的牧師是干治士(Rev. George Candidius),剛開始時,他是這麼形容福爾摩沙人:
「大抵而言,福島人民友善,有自信,脾氣好,對陌生人好,會很友善地給陌生人食物和飲料。」
「此外,福島人對朋友和同伴很忠心,他們不會背叛,寧願忍受不舒服或甚至死,也不願背叛而使朋友受苦。」
「他們的理解力、記憶力都很好,所以很快能了解或記住任何事情。」
「他們也大都是乞丐,可以說,在全印度群島裏,沒有別的地方像他們那麼厚臉皮。不過,他們雖然那麼貪婪,那麼無恥地乞求他們所需要的,但只要一點小東西就能使他們滿意。」
「雖然他們有許多肥沃的土地可以多養活10萬人,但他們耕作不超過所需,每年收成大約足夠他們所需要。婦女很辛勞,負責大部分田裏的工作,因為沒有使用馬、牛和犁,只使用尖鋤慢慢做。」
「他們在戰爭時很會偷襲,他們覺得戰爭和偷襲的意義相同。」
「當他們獵獲人頭,或者是只取得敵人的頭髮或武器回來後,就會大肆慶賀,唱歌喊叫,全村都變的很興奮………。然後他們拿著人頭到公廨去,將人頭煮爛,直到肉都脫落。然後用陽光曬乾,澆以最好最烈的酒。這時都要殺許多豬祭神,接著有盛大的宴會。像這樣的勝利慶祝通常會持續14天不停。」
「這些村莊沒有一位首領統治他們,村村都相互獨立,各村也沒有自己的頭領來統治。他們有名義上的議會,由12名名聲好的人組成。」
「他們事實上沒有階級之分,沒有優越者與低劣者,沒有僕人、主人之分,所以他們沒有僕人、主人的語詞。」
「他們相信獎善懲惡,善良者能通過一道很難通過的溝,到對岸去享樂;惡者通不過那條溝,必須永遠在此岸打滾,以懲其罪。」
「他們所謂的罪,其實並不是真的罪。例如,在某些日子建屋;沒有適當分辨鳥聲就採集食物或木頭;婦女37歲以前生產沒墮胎殺嬰等等,都被視為罪。」
「反之,他們視為無罪的,卻極端的有罪。例如通奸、謀殺、偷竊等,他們不只不視為有罪,反而大聲宣揚,因為他們認為那樣能取悅神。我們可以想像他們的神很墮落。」
干治士在觀察寫完關於福島的風俗、習慣和宗教的報告後,又繼續寫下基督教是否能被此地居民接受。他給荷蘭東印度公司大員長官努易茲的備忘意見,寫著:
「我絕不懷疑基督信仰一定會吸引此地的人民,他們自己的信仰、風俗習慣等,只要和神的律法不一致的,他們都會自動拋棄。我更堅信在本島一定會建立起全東印度群島最先進的基督社區,而且甚至還可和最繁榮的荷蘭本國爭勝。」
「就居民的天賦能力來說,福島人民很聰明,記憶力很好,在別的地方要教2週的,在此只1週就會了…….,在全東印度沒有比此地人更馴良、更願意接受福音的了。」
「在印度地區其他國家,我們遇到的有摩爾人(Moors)、異教徒和支那人(Chinese),他們都有國王、統治者、首領等,未經允許,任何人都不敢信不同的宗教,否則處死。而福島人既無頭目、統治者,也無首領,每個人都有信仰自由。」
「而我相信,未來60年,縱然基督教不在那裡,他們的宗教也會演變成與現在完全不一樣的型態。如所已述,原因之一是他們沒有成文經典,沒有人會讀寫,沒有人公然宣稱他們的信仰。」
「我們可以教他們讀和寫,再把精確的宗教觀交給他們。只教以一種制度,他們就只以一種心靈來祈求神,以同樣的方式崇拜神。」
雖然干治士這麼樂觀的看待基督教在福爾摩沙的前景,過了一年以後,1629年11月17日,大員評議會的紀錄摘要,寫著:
「干治士和尤羅伯(Robertus Junius,另一位新到牧師)問到:能保證原住土著的臣服,並使其改信基督教的最好方法是什麼?我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奪取最近犯下謀殺*和其他暴行的人的全部財物,這些人現在住在麻豆和目加溜兩村社。武力展示後,人們充滿恐懼,才會真正歸順,尋求我們的友誼,這樣才能傳教。經驗證明,只有善意是無效的。」
*註:1629年6月,荷蘭63名士兵前往麻豆社抓支那海盜,並無發現,但是接受麻豆人款待,回程過河時,除了一名小孩和一名奴隸外,全遭麻豆人殺害。
在幾次武力壓制後,福爾摩沙大員附近的原住民村社開始接受基督教信仰。停止敵對相互殘殺獵頭,婦女也不再墮胎殺嬰,出門狩獵也不再是聽鳥鳴,而是改以向神祈禱狩獵成功,也會跪在田地裏,熱切地祈禱神的賜福豐收。1639年11月4日,大員長官范得堡致巴達維亞總督及其評議會的書信報告中,寫著:
新港社有1047名男女小孩受洗,119對行基督教婚禮,另有傳道士尤斯特娶新港婦女。
目加溜社有260人受洗,87位上學,包括12位學寫字以便成為土著教師。
蕭壟社有282人受洗,4位原住土著教師駐此教他們自己的人民,130為小孩入學。
麻豆社有215人受洗,140人上學。
大目降社則有38位學生。
總計約有2014名受洗基督教徒。另外,據特使庫庫巴卡的考察報告:其他地方如大武壟社,大木連社,也都建有學校,多人受洗。塔加里揚、麻里麻崙、放索、茄苳、蘇塔那亞、哆囉嘓等村社住民也表示要拋棄原先信仰的偶像,希望有教師和傳道士前往教學,但是因為缺乏適當人手,必須延後。可見短短10年間,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基督傳教事業迅速地成功發展,證實干治士的先見之明看法,所言不虛。
一直到國姓爺鄭成功攻打福爾摩沙大員熱蘭遮城,整個情勢遽變。1661年8月13日星期六,熱蘭遮城日誌,寫著:…..讀遍達(Jan Druyvendal)、霍恩(Frans van der Voorn)教師及另三個荷蘭人在新港被捉,成了俘虜。前兩人在赤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一切彷彿又回到蠻荒的原點,只是用耶穌基督十字架上受難的聖經典故來表現。
福穆薩真理國國徽旗(National Emblem and Flag of Formosa)
文章分類
- 「以諾書」(Book of Enoch)臻英譯本 (5)
- 「物縱」地理分佈 (45)
- 543雜文 (19)
- 三分之二斃淘汰亽「666」獸印記 (114)
- 不厷平的審判就是不義 (147)
- 不要褻瀆「神」! (654)
- 天災地禍 (185)
- 日本天理教原典《御筆先》 (17)
- 日本神道教與天理教 (4)
- 扔到「硫磺火湖」焚燒的對样 (960)
- 末世神學 (220)
- 正本清源 (21)
- 西緬加利未亽軍事廛業 (234)
- 科學新知 (46)
- 英法百年戰爭 (30)
- 真理國度經貿通關傿證 (174)
- 神示(Signs) (117)
- 國際軍事廛業統計 (166)
- 國際競賽廛業統計 (32)
- 敝禔亽得勝者 (49)
- 義斯蘭御彌赫迪教瞺 (16)
- 滿洲國(Manchukuo)簡史 (3)
- 福穆薩通貨度量衡歷史考據 (189)
- 蒙古帝國(Mongol Empire)簡史 (4)
- 臻字典 (22)
- 臻醫學 (35)
- 臻譩古蘭經 (15)
- 臻譩英臻字選 (50)
- E言堂 (547)
- E篇散文 (9)
- E篇諰冊心得 (28)
- EUSO寓言 (8)
- EUSO演義福穆薩史 (54)
彽遮連結
網誌存檔
-
▼
2011
(247)
-
▼
6月
(62)
- 台灣(大妓女巴比倫)基督長老教瞺所有e「巴比倫」褻瀆名號堂瞺e「限期」改名
- 「2億年」遠古生物「恐龍蝦」驚現支那四川水田?
- 中華流亡民國「廝法」案例:罵「臭歈丫」/厷然侮辱罪
- 提醒告知中華流亡民國「廉政署」準任檢察官
- 歸回錫安
- 「綠癌」小花蔓澤蘭之生態習性及蔓延監測與防治方法
- 中華流亡民國廝法案例:議長選舉亮票案/依洩密罪起訴
- 大員語必須使用希伯來字母「拼音」
- 大員語是福爾摩沙「國語」,希伯來語是「本國語」,支那北京語(華語)是「外國語」
- 荷蘭傳教士眼中的福爾摩沙人
- 第四之四十八回
- 第四之四十七回
- 第四之四十六回
- 第四之四十五回
- 第四之四十四回
- 第四之四十三回
- 第四之四十二回
- 第四之四十一回
- 第四之四十回
- 第四之三十九回
- 第四之三十八回
- 第四之三十七回
- 第四之三十六回
- 第四之三十五回
- 第四之三十四回
- 第四之三十三回
- 第四之三十二回
- 第四之三十一回
- 第四之三十回
- 第四之二十九回
- 第四之二十八回
- 第四之二十七回
- 第四之二十六回
- 第四之二十五回
- 第四之二十四回
- 第四之二十三回
- 第四之二十二回
- 第四之二十一回
- 第四之二十回
- 第四之十九回
- 第四之十八回
- 第四之十七回
- 第四之十六回
- 第四之十五回
- 第四之十四回
- 第四之十三回
- 第四之十二回
- 第四之十一回
- 第四之十回
- 第四之九回
- 第四之八回
- 第四之七回
- 第四之六回
- 第四之五回
- 第四之四回
- 第四之三回
- 第四之二回
- 第四之一回
- 第四回
- 第三回
- 第二回
- 第一回
-
▼
6月
(62)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