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為了寫「KUSO演義台灣史」趕進度都是用翻找的,最近從頭到尾把「荷蘭人在福爾摩莎」以及「荷據下的福爾摩莎」看完。福爾摩沙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據治的時代是台灣有文字歷史的源頭,而這文字歷史是用古荷蘭文寫的,差不多有40年。那時候,荷蘭東印度公司和傳教牧師稱呼在台灣的南島原住民為福爾摩沙人,而傳教牧師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職員,傳教是他們的工作,薪資由荷蘭東印度公司發給,所以這些傳教牧師必須寫工作報告,把傳教進度和見聞鉅細靡遺呈交給公司的長官,當然也會有敷衍交差了事。這些傳教工作報告現在成為瞭解當時福爾摩沙原住民的珍貴史料。
最早隨荷蘭東印度公司來傳教的牧師是干治士(Rev. George Candidius),剛開始時,他是這麼形容福爾摩沙人:
「大抵而言,福島人民友善,有自信,脾氣好,對陌生人好,會很友善地給陌生人食物和飲料。」
「此外,福島人對朋友和同伴很忠心,他們不會背叛,寧願忍受不舒服或甚至死,也不願背叛而使朋友受苦。」
「他們的理解力、記憶力都很好,所以很快能了解或記住任何事情。」
「他們也大都是乞丐,可以說,在全印度群島裏,沒有別的地方像他們那麼厚臉皮。不過,他們雖然那麼貪婪,那麼無恥地乞求他們所需要的,但只要一點小東西就能使他們滿意。」
「雖然他們有許多肥沃的土地可以多養活10萬人,但他們耕作不超過所需,每年收成大約足夠他們所需要。婦女很辛勞,負責大部分田裏的工作,因為沒有使用馬、牛和犁,只使用尖鋤慢慢做。」
「他們在戰爭時很會偷襲,他們覺得戰爭和偷襲的意義相同。」
「當他們獵獲人頭,或者是只取得敵人的頭髮或武器回來後,就會大肆慶賀,唱歌喊叫,全村都變的很興奮………。然後他們拿著人頭到公廨去,將人頭煮爛,直到肉都脫落。然後用陽光曬乾,澆以最好最烈的酒。這時都要殺許多豬祭神,接著有盛大的宴會。像這樣的勝利慶祝通常會持續14天不停。」
「這些村莊沒有一位首領統治他們,村村都相互獨立,各村也沒有自己的頭領來統治。他們有名義上的議會,由12名名聲好的人組成。」
「他們事實上沒有階級之分,沒有優越者與低劣者,沒有僕人、主人之分,所以他們沒有僕人、主人的語詞。」
「他們相信獎善懲惡,善良者能通過一道很難通過的溝,到對岸去享樂;惡者通不過那條溝,必須永遠在此岸打滾,以懲其罪。」
「他們所謂的罪,其實並不是真的罪。例如,在某些日子建屋;沒有適當分辨鳥聲就採集食物或木頭;婦女37歲以前生產沒墮胎殺嬰等等,都被視為罪。」
「反之,他們視為無罪的,卻極端的有罪。例如通奸、謀殺、偷竊等,他們不只不視為有罪,反而大聲宣揚,因為他們認為那樣能取悅神。我們可以想像他們的神很墮落。」
干治士在觀察寫完關於福島的風俗、習慣和宗教的報告後,又繼續寫下基督教是否能被此地居民接受。他給荷蘭東印度公司大員長官努易茲的備忘意見,寫著:
「我絕不懷疑基督信仰一定會吸引此地的人民,他們自己的信仰、風俗習慣等,只要和神的律法不一致的,他們都會自動拋棄。我更堅信在本島一定會建立起全東印度群島最先進的基督社區,而且甚至還可和最繁榮的荷蘭本國爭勝。」
「就居民的天賦能力來說,福島人民很聰明,記憶力很好,在別的地方要教2週的,在此只1週就會了…….,在全東印度沒有比此地人更馴良、更願意接受福音的了。」
「在印度地區其他國家,我們遇到的有摩爾人(Moors)、異教徒和支那人(Chinese),他們都有國王、統治者、首領等,未經允許,任何人都不敢信不同的宗教,否則處死。而福島人既無頭目、統治者,也無首領,每個人都有信仰自由。」
「而我相信,未來60年,縱然基督教不在那裡,他們的宗教也會演變成與現在完全不一樣的型態。如所已述,原因之一是他們沒有成文經典,沒有人會讀寫,沒有人公然宣稱他們的信仰。」
「我們可以教他們讀和寫,再把精確的宗教觀交給他們。只教以一種制度,他們就只以一種心靈來祈求神,以同樣的方式崇拜神。」
雖然干治士這麼樂觀的看待基督教在福爾摩沙的前景,過了一年以後,1629年11月17日,大員評議會的紀錄摘要,寫著:
「干治士和尤羅伯(Robertus Junius,另一位新到牧師)問到:能保證原住土著的臣服,並使其改信基督教的最好方法是什麼?我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奪取最近犯下謀殺*和其他暴行的人的全部財物,這些人現在住在麻豆和目加溜兩村社。武力展示後,人們充滿恐懼,才會真正歸順,尋求我們的友誼,這樣才能傳教。經驗證明,只有善意是無效的。」
*註:1629年6月,荷蘭63名士兵前往麻豆社抓支那海盜,並無發現,但是接受麻豆人款待,回程過河時,除了一名小孩和一名奴隸外,全遭麻豆人殺害。
在幾次武力壓制後,福爾摩沙大員附近的原住民村社開始接受基督教信仰。停止敵對相互殘殺獵頭,婦女也不再墮胎殺嬰,出門狩獵也不再是聽鳥鳴,而是改以向神祈禱狩獵成功,也會跪在田地裏,熱切地祈禱神的賜福豐收。1639年11月4日,大員長官范得堡致巴達維亞總督及其評議會的書信報告中,寫著:
新港社有1047名男女小孩受洗,119對行基督教婚禮,另有傳道士尤斯特娶新港婦女。
目加溜社有260人受洗,87位上學,包括12位學寫字以便成為土著教師。
蕭壟社有282人受洗,4位原住土著教師駐此教他們自己的人民,130為小孩入學。
麻豆社有215人受洗,140人上學。
大目降社則有38位學生。
總計約有2014名受洗基督教徒。另外,據特使庫庫巴卡的考察報告:其他地方如大武壟社,大木連社,也都建有學校,多人受洗。塔加里揚、麻里麻崙、放索、茄苳、蘇塔那亞、哆囉嘓等村社住民也表示要拋棄原先信仰的偶像,希望有教師和傳道士前往教學,但是因為缺乏適當人手,必須延後。可見短短10年間,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基督傳教事業迅速地成功發展,證實干治士的先見之明看法,所言不虛。
一直到國姓爺鄭成功攻打福爾摩沙大員熱蘭遮城,整個情勢遽變。1661年8月13日星期六,熱蘭遮城日誌,寫著:…..讀遍達(Jan Druyvendal)、霍恩(Frans van der Voorn)教師及另三個荷蘭人在新港被捉,成了俘虜。前兩人在赤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一切彷彿又回到蠻荒的原點,只是用耶穌基督十字架上受難的聖經典故來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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