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爾摩沙10年11月11日
要入獄了!龍潭購地案扁珍判刑11年定讞
扁家四大案,中華流亡民國最高法院11日終結,龍潭購地案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各處有期徒刑11年三審定讞,各併科罰金1億5000萬元;陳敏薰人事案,扁珍2人維持原判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由檢察官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合併執行刑期。另外,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以及在國外洗錢包括陳致中夫婦被控洗錢部分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這項判決,光是龍潭案就足以讓扁珍入監服刑,陳水扁目前仍羈押在台北看守所。
*********************
新增:35.有關合法仲介購地和行賄未遂,三審分別判刑11年和8年定讞
本案合議庭為中華流亡民國最高法院刑五庭
審判長:謝俊雄
法官:陳世雄、魏新和、徐文亮、吳信銘
依據新約聖經馬太福音第23章的記載:
23:31 這就是你們證明自己是殺害申言者之人的子孫了。
23:32 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罷!
23:33 蛇類,毒蛇之種,你們怎能逃避火坑的審判?
23:34 所以,我差遣申言者和智慧人並經學家到你們這裡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你們的會堂裡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
23:35 叫世上所流一切的義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23:36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
提醒告知中華流亡民國最高法院三審扁家案件的有關司法從業人員:
我明明的一再提醒警告你們:
唯一的神也就是上帝也就是耶和華也就是安拉正是陳水扁家族的保佑者。
這些受信託的事物只歸屬於陳水扁家族,唯有他們才可以以他們的保佑者,唯一的神也就是上帝也就是耶和華也就是安拉之名來動支使用。
無論是中華流亡民國的任何官方或民間的任何機關和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沒收動用。
你們寧願考慮或者是順應社會輿論的觀點,或者是符合社會民眾的期待,甚至是隨同附和「埃及民」的惡慾,都彼此結聯行惡。你們不會把「我」的提醒告知當真,你們把「我」警告你們的話,當成是耳邊風,是瘋人說的瘋言瘋語。
你們自以為是在公平審判,自認為自己光明磊落守正不阿可以「頂天立地」,而且法學涵養深厚,審判經歷豐富。如此種種如同法利賽人一樣的風範,讓「我」厭惡到不勝其煩!很簡單的,「我」對不公不義的你們這些中華流亡民國的司法從業人員的「審判定讞」如下:
第一條
「我」很看得起你們的如此種種如同法利賽人一樣的風範,因為你們的聰明才智和學識,本來就是「我」打造和賞賜給你們來幫「我」效力用的,「我」怎麼會隨便浪費就把你們這些性能良好的「效力工具」毀滅呢?
第二條
不過,你們就是寧願高高在上不順服「我」的旨命,更不會把「我」的提醒告知當真。那好,如你們所願,「我」會讓你們一個一個的離「我」越遠越好,滾出「我」的「國度」,但是又繼續為「我」好好效命。這是因為,如前第一條所說的,「我」怎麼會隨便浪費就把你們這些性能良好的「效力工具」毀滅呢?
「相信」的「活人」就是「我」所愛的國度子民,「不相信」的「死人」,無論是性能有多好,不過是效力用的工具。就是這麼簡單,何等聰明才智和豐富學識的你們還不清楚嗎?
但是,你們要知道:離「我」越來越遠的光景就是越來越沈淪在黑暗之中。
第三條
你們各人分別按照你們的不公不義和「不相信」的悖逆程度,下輩子或者是出生在支那中國,在那個被「我」詛咒最敗壞的地方效命,或者直接下到火坑地獄接受嚴厲的懲罰,反正,你們就是不會留在福爾摩沙,有機會再讓「我」厭惡到不勝其煩。
第四條
當然,現在你們還可以在福爾摩沙享受你們的好光景。難道你們沒看到蔡守訓和鄧振球等等,那些已經被「我」審判定讞過的,牠們的肉體軀殼不是還活的好好的,還在福爾摩沙充當「效力工具」?只有是累積罪行,一直效力到「我」取締牠們的肉體為止!懂嗎?這叫做「鞠躬盡瘁」。
至於你們認為所作的除奸捉惡的「好事」?那是你們正在作「效力」的本分!而且你們也正在享受你的「報酬」,那你們還有什麼話說?難道你們的權力和薪水是白白給你們的嗎?
以上。這是判決定讞給你們的「無期徒刑」。現在,你們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無期徒刑」了嗎?為你們自己的黑暗前途獨自悲傷吧!因為,即使你「相信」這個判決,你想要說出來「訴苦」,別人不是同情你,而是會噱噅你。
你們不相信也可以啊。
末世神學:有關於「審判」和「審判台」的啟示
當我的話語嚴重到一個地步之時,多數人都要因著我的話而退去,就在這時,是顯明眾長子的時候,我說我不動一手一腳,只用我的話語來成就一切。
我用我的話毀滅一切我所恨惡的,我也用我的話來成全我的眾長子。
我說我的靈親自作工,就是指我的話語成就一切,從此足見我的全能之所在,因此更見我說每一句話的目的,我說每句話的用途。
我的笑不符合你的觀念,我的說不順你的耳朵,我的作事對你沒利,是不是?都要由著你,這就是神嗎?這樣的人還想在我家中,還想在我國中得福?你不是空想嗎?哪有這等好事!又想不順服我,又想從我這裡得福,我告訴你,休想!進入國度中得福的,必須是我愛的人,我已說過好幾次了。
末世神學:性情不變化就是與神為敵
你們現在都平安無事,你們現在都得寸進尺地向我索取,當忿怒的日子來到之時你們就再也不會向我索取了,那時我讓你們都盡情地「享受」,我讓你們都嘴巴啃泥,你們永世都不得翻身!
這些帳我遲早都要「償還」與你們的,我希望你們都能耐心地等待這一天的到來。
**********************
依據古蘭經第39章的記載:
39 : 48 他們生前所犯的罪惡,也將對他們顯現出來;他們生前所嘲笑的刑罰,將來臨他們。
39 : 49 人遭患難時,就祈禱我;一旦我把我的恩惠賞賜他,他便說:「我獲得這恩惠,只因我有特殊的知識罷了。」不然!那是一種試驗,但他們大半不知道。
39 : 50 在他們之前的人,確已說過這樣的話了;但他們所獲的財產,對於他們沒有裨益,
39 : 51 故他們已遭受自己所幹的罪惡的果報。這些人中不義的人們,將遭受自己所幹的罪惡的果報,他們絕不能逃避天譴。
39 : 52 難道他們還不知道嗎?安拉欲使誰的給養寬裕,就使他寬裕;欲使誰的給養窘迫,就使他窘迫。對於相信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蹟象。
依據古蘭經第28章的記載:
28 : 78 他說:「我獲得這項財富,只是因為我有特殊的知識罷了。」難道他不知道嗎?在他之前,安拉所毀滅的各世代的惡人,有比他能力更強、積蓄更多的。犯罪的人,是不必加以審問的。
延伸閱讀:
被「巴比倫王」籠囚的「以色列少壯獅子」
如此中華流亡民國的准檢察總長黃世銘
提醒告知中華流亡民國相關的司法從業人員
不公平的審判就是不義
提醒告知中華流亡民國高院二審扁案的司法從業人員鄧振球等
有關於「討價還價」的扁案二審判決
有關陳敏薰行賄未遂的偽證一案
有關扁案的龍潭合法購地一案
有關扁案的南港展覽館不詳行賄一案
末世神學:你是活人還是死人?
福穆薩真理國國徽旗(National Emblem and Flag of Formosa)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文章分類
- 「以諾書」(Book of Enoch)臻英譯本 (5)
- 「物縱」地理分佈 (45)
- 543雜文 (19)
- 三分之二斃淘汰亽「666」獸印記 (114)
- 不厷平的審判就是不義 (146)
- 不要褻瀆「神」! (636)
- 天災地禍 (184)
- 日本天理教原典《御筆先》 (17)
- 日本神道教與天理教 (4)
- 扔到「硫磺火湖」焚燒的對样 (948)
- 末世神學 (220)
- 正本清源 (21)
- 西緬加利未亽軍事廛業 (232)
- 科學新知 (46)
- 英法百年戰爭 (30)
- 真理國度經貿通關傿證 (164)
- 神示(Signs) (117)
- 國際軍事廛業統計 (165)
- 國際競賽廛業統計 (32)
- 敝禔亽得勝者 (49)
- 義斯蘭御彌赫迪教瞺 (16)
- 滿洲國(Manchukuo)簡史 (3)
- 福穆薩通貨度量衡歷史考據 (180)
- 蒙古帝國(Mongol Empire)簡史 (4)
- 臻字典 (22)
- 臻醫學 (33)
- 臻譩古蘭經 (15)
- 臻譩英臻字選 (50)
- E言堂 (547)
- E篇散文 (9)
- E篇諰冊心得 (28)
- EUSO寓言 (8)
- EUSO演義福穆薩史 (5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