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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有關壹週刊針對「假真廖小貓」的騙色報導的「妨礙名譽」告訴

福爾摩沙11年7月29日
相關連結:被指拍淫照 廖小貓嗆告壹週刊 綠正妹控遭騙上床 「受害不止一人」
常Kuso藍營政治人物的網路創作者廖小貓,昨遭《壹週刊》報導「騙綠營美女上床」。報導指挺綠女網友小C控訴廖隱瞞已婚身分,要她拍私處、裸照供其觀賞,還誘騙她上床。廖昨整天不接手機,僅在臉書發表聲明強調,內容均屬不實,惡意栽贓抹黑、嚴重妨礙名譽,將提出告訴。

原名廖家瑞的廖小貓,昨發聲明指周刊內容照片及封面照片,都是他上傳臉書及網路上公開照片,要取得相當容易,且結婚時已在噗浪、臉書公開照片及喜訊,從未隱瞞,對不實報導,將提出告訴;廖質疑,此事可能因他批評政治、名人而造成報復。

「可能還有續集」
廖小貓又在以廖凱瑞為名的臉書說:「我一定會提告!!!」周刊總編輯邱銘輝說,提告是廖的權利,報導有憑有據,非憑空捏造。邱指爆料女子提供廖躺在床上照片並非公開照片,且受害者不止一人,再追下去「可能還有續集」。

相關連結:廖小貓騙挺綠女上床 綠:此男無黨職
針對壹週刊報導,「民進黨網路kuso天王廖小貓騙綠營美女上床」一事,民進黨表示,廖小貓並非民進黨黨公職,此事應屬於成年男女在網路上的感情糾紛,女方若受到侵害應循法律途徑解決,民進黨無法評論。

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深獲民進黨重視,經常在網路上kuso、嘲弄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的廖小貓,遭指控對挺綠女網友及民進黨女性黨工伸出狼爪。

相關連結:內容跟藍營有關?網友:廖小貓被民進黨「黃金切割」!
廖小貓遭《壹週刊》爆料,誘騙女網友上床,並要求對方拍攝私處,供他觀賞。廖小貓在臉書(Facebook)除了揚言提告,也表示要退出網路,不再製作任何kuso作品與政治評論,似乎對於民進黨切割感到心寒。他28日在「廖小貓KUSO研發中心」發出最新聲明,指出「現在起,不再有任何回應跟說明!!一切法院見,謝謝大家!!!」

相關連結:民進黨沒人出來為我說話!還切割我!廖小貓化名退出網路
週刊爆料的廖小貓事件才經過一天,已經演變成互告狀態,不僅廖小貓準備提告,太太也出面澄清。現在最新消息傳出,有網友發現臉書上廖小貓化名之一的「廖凱瑞」發文,說要退出網路,不再製作任何kuso作品與政治評論,且對民進黨不幫腔還切割他的做法感到心寒

週刊報導中廖小貓本名廖家瑞,除了廖小貓外,還有廖凱瑞、廖凱特、野貓俠等網路化名。就在28日下午3點多,一篇留言在臉書轉貼,附上一張照片,內容是「廖凱瑞」留言,文中指出「即日起自行宣布退出網路」,並說「民進黨沒人出來為我說話!還切割我!還有人說我會害到他們!叫我快點解決這事!你不怕我死!我也不怕你命長!」,對照昨天民進黨人士的發言,明顯看出心中的不滿,在留言最後,「廖凱瑞」也表示「不再政治評論還有不再製作任何kuso作品!」

廖小貓強調,「本人與老婆感情甚篤,也感謝她至今仍對於我的支持和信任!」他說,這樣惡意的抹黑手法,無論是在網路或是媒體的不實報導,他將提出告訴。

廖小貓還說,「我不知道這背後的動機是什麼?但我相信一定跟我長期在網路上批評政治、時事、名人有關,因而造成的報復及不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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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厲害的「壹週刊」,竟然可以查出廖小貓在網路上的所有不同「化名」?隨便一家民營媒體都可以輕易查出網路上的身份化名,那還叫做「化名」嗎?「壹週刊」的記者還真是厲害,這等本事應該可以和那些長期監聽錄音的中華流亡民國(巴比倫)的「廝法」從業人員「相提並論」。

還真的像是按詔「一套編排好」的分化劇本演下來的:
廖小貓28日在「廖小貓KUSO研發中心」發出最新聲明,指出「現在起,不再有任何回應跟說明!!一切法院見,謝謝大家!!!」
廖小貓的「分化名」之一「廖凱瑞」在28日下午3點再多做出回應跟說明:「即日起自行宣布退出網路」,「你不怕我死!我也不怕你命長!」,「不再政治評論還有不再製作任何kuso作品!」。

不過,「本化名」廖小貓在27日還有說,「我不知道這背後的動機是什麼?但我相信一定跟我長期在網路上批評政治、時事、名人有關,因而造成的報復及不實指控」。

怎麼會「同一天」28日,又是「現在起,不再有任何回應跟說明」,又是多做出其他的「即日起」的哩哩扣扣回應跟說明?「提告」還要特別以不同「化名」分別做出嚴正聲明?

怎麼沒有其他「分化名」的「廖凱特」、「野貓俠」,或者再來一些「蘋果貓」,「壹週貓」,「狸肥貓」等等,也分別出來發表個人看法?比如:「現在起我開始又回應跟說明」,「即日起不再吃蘋果」,「還有不再碰任何帶有1數字的書刊」等等.....好讓人人都可以明顯看出對「壹週刊」的不滿?

號稱昰「天主教徒」的壹傳媒總裁黎智英,你說這是不是很奇怪啊?

如果本案進入「續集」的司法程序,本案判訣如下:
A:如果「壹週刊」所刊登報導的情事與事實不符,確實妨礙「廖小貓本人」的名譽,敝告「壹週刊」必須以當期發行週刊所收入(包括所有廣告收益)的「十分之一」賠償「廖小貓本人」。因為:這昰以未經查證的不實報導「損害」他人的名譽賺取「實際」的不當收益。
B:除了前「A」項的名譽賠償,敝告「壹週刊」另外還必須以相同的封面刊登「道歉報導」。
C:如果「壹週刊」所刊登報導的情事,這是確有其事。當然,那是揭發真相所可以獲得的「正當收益」。
D:無論中華流亡民國的廝法從業人員有沒有按詔前「A」項和「B」項做出判訣,如果壹週刊在原告「廖小貓本人」的有生之年,還沒有按詔前「A」項和「B」項的判訣做出賠償和封面刊登「道歉報導」,那所有相關知情同意刊登的朲,不管昰上到「壹傳媒總裁黎智英」下到「壹週刊社長」和「編輯記者」,全昰敝淘汰的對象。
E:以後,凡昰相關以「不實報導」損害他人名譽而得到「實際」的不當收益之案件,以此案例的判訣為準。
F:當然,狔們其中要是屬於336萬9052個有「獸印記」的「異邦人(Aliens)」 ,同樣是沒有「例外」!狔們這些朲也不用擔心會有「敝淘汰」的問題。
G:狔們昰拿應當奉獻「我」的十分之一轉作賠償,當然,「我」會跟你們算帳。

狔們不相信也可以啊。

依據希伯來聖經利未記第27章的記載:
27:29 凡從朲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要敝處死。
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昰地上的種子或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昰耶和華的,昰歸耶和華為聖的。
27:31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依據古蘭經第58章的記載:
58 : 8 難道你不知道安拉昰全知天地萬物的嗎?凡有三個朲密談,禕就昰第四個參與者;凡有五個朲密談,禕就昰第六個參與者;凡有比那更少或更多的朲密談,無論他們在那裡,禕總昰與他們同在的;然後在復活日,禕要把他們的行為告訴他們。安拉確是全知萬物的。
58 : 11 關於罪惡的密談,只是由於惡魔的誘惑,牠欲使虔信的朲憂愁,不得安拉的許可,牠絕不能傷害他們一絲毫;教信士們只信托安拉吧。
58 : 15 難道你沒有看見與安拉所遣怒的民眾結交的朲嗎?牠們不屬於你們,也不屬於那些民眾;牠們明知故犯地以謊言盟誓。
58 : 16 安拉已為牠們準備嚴厲的刑罰。牠們的行為真惡劣。
58 : 20 惡魔已經制服了牠們,因而使牠們忘卻安拉的教訓;這等朲,是惡魔的黨羽。真的,惡魔的黨羽確昰虧折的。
58 : 21 違抗安拉和使者的朲,必居於最卑賤的民眾之列。
58 : 22 安拉已經制定:我和我的眾使者,必定勝利。安拉確昰至剛的,確昰萬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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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民」是對什麼說的?就昰指支那中國國民黨及其徒眾說的。
「巴比倫」是對什麼說的?就昰指「中華流亡民國」說的。

所以,埃及是神所恨之人的代表的集大成,埃及越敗亡,神所恨之人也越敗壞,從而巴比倫就隨之而倒塌。

唯一的神也就昰上帝也就昰耶和華也就是安拉也就昰「真理」將會使支那中國國民黨及其徒眾(埃及民)永遠在福爾摩沙滅沒消失。
誰站在「埃及民」的一邊,即使是同情,就是與唯一的神也就昰上帝也就昰耶和華也就昰安拉也就昰「真理」為敵,最後都會如同「埃及民」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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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告知主動偵辦「Hu’s girls」的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祚延
中華流亡民國「廝法」案例:罵「臭歈ah」/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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