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早之前,荷蘭尚未據領大員築建熱蘭遮城。160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VOC)派遣15艘船艦,由司令官韋麻郎率航往遠東支那沿海,8月7日泊停澎湖媽宮灣,試圖以此為根據地與支那明國進行通商貿易。而是時澎湖群島雖渺無人煙,僅有漁夫村落,但仍是屬支那明國管轄,於是派有海防都司將領沈有容率50艘軍船赴抵,諭退韋麻郎,並建議荷蘭商艦移往化外地東夷,另做通商打算。VOC船艦悻然轉往巡探福爾摩沙沿岸,航走看花並無發現深闊良港,於是撤離支那東南沿海。此為荷蘭第一次據領澎湖群島情事,期間盤據約131日。
近早之前。1622年VOC再派司令官雷爾生自爪哇巴達維亞出發,率航8艘船艦往支那東南沿海,北航途中在安南占城的巴多恩(Pandoran)海灣與4艘船艦會合。且說,安南占城為占族古國地,而占族為南島語族一支。雷爾生率領艦隊航抵澳門,再與荷英遠東聯合艦隊其中4艘會合,來勢洶洶共計16艘船艦意圖攻擊佔領葡萄牙所屬澳門。VOC軍艦隊派約600兵員登陸澳門作戰,126人受傷,136人死亡,傷亡慘重,無功潰退,只得轉航北上,再次佔領澎湖群島。1622年8月1日,VOC在風櫃尾蛇頭山開工築建城堡,試圖在此地以武力為後盾,強劫過往商船,阻止支那明國與葡萄牙澳門連航西班牙馬尼拉進行海商貿易,藉以壟絡獨佔支那連日本往歐洲的通商航道。VOC在澎湖築城後,開始與支那明國官吏進行交涉通商,明國方面希望VOC毀棄澎湖城堡,轉往東夷大員,VOC若允依照,明國亦會允當派航商船至大員與VOC貿易。駐商澎湖的VOC司令官雷爾生回應明國官吏,若無巴達維亞總督命令,無法毀城撤出澎湖,至於移往大員一事,並無反對之意。於是,明國政府派遣使節南往巴達維亞交議,VOC澎湖駐館則派探偵船艦到福爾摩沙視察。
1623年10月VOC先遣登佔大員沙島的籌備事務部隊,經西拉雅新港社(Sinkan)與蕭壟社(Soulang)原住民協助砍伐竹材築建臨時堡塞,未料遭遇臨近目加溜灣社(Bakloan)與麻豆社(Mattau)的矛箭武裝阻撓,約有200原住番勇來敵對圍擊。VOC築城事務部隊,約30人,幸憑先進火槍射殺約90名原住番勇,得以脫困,僅死亡3人,但可兩方已結下宿讎。深處異域,人勢單薄,又另有澎湖據地與支那明國官軍日漸惡戰,情勢危急,VOC遂調撤先遣駐福爾摩沙大員的事務部隊回澎湖據地,並毀壞大員臨時堡塞。此為荷蘭第一次登領福爾摩沙情事,亦是福爾摩沙有文字記載以來,南島原住語族第一次與外來政權接觸交戰。
1624年8月3日。VOC巴達維亞總督府派任接替雷爾生的新司令官宋克乘熱蘭遮號航抵澎湖據地履新。而宋克為法學博士,亦是律師。宋克甫到任,赫然驚見澎湖風櫃尾城堡,已遭支那明國150艘兵船嚴陣以待,另有約4000兵員在澎湖本島北方的北山嶼集結。且另有軍情消息來報,明國新任福建巡撫南居益已調集兵員軍船渡海,將以共計約10000兵員,大小戰船火船封鎖船約近200艘,驅擊紅毛夷毀城撤離澎湖。VOC駐商澎湖城堡武力兵員,含文書事務員與年少者及幫傭,總計不過13艘船,991人。敵我多寡懸殊,勢不得以繼續據佔澎湖群島。經協議得到明國方面保證准許商船渡海往來大員或與巴達維亞進行自由貿易,於是1624年8月24日,VOC澎湖評議會委員決議毀城,陸續撤往福爾摩沙大員。而VOC與明國談判期間,適時有僑寓日本平戶多年的支那裔海梟商甲必丹李旦,居中不停斡旋調解。甲必丹者,即是英語文的Captain轉音譯而來。而甲必丹李旦者,日後橫行盜海支那東南沿岸的鄭芝龍,正是為李旦手下之一。此為荷蘭第二次據領澎湖情事,期間正好逾兩年。
下回繼續分解:荷蘭紅毛夷據領福爾摩沙,南島原住民驚懼西洋文明。
主要參考書目:
荷蘭時代台灣史論文集。著者:村上直次郎,岩成生一,中村孝志,永積洋子。譯者:許賢瑤。出版社:佛光人文社會學院。2001年版。
台灣南島民族的族群與遷徙。著者:李壬癸。出版社:常民文化。2003年版。
荷據下的福爾摩沙。英譯:甘為霖。漢譯:李雄揮。出版社:前衛。2006年版。
荷蘭人在福爾摩沙。譯註:程紹剛。出版社:聯經。2005年版。
舊文獻新發現,台灣原住民歷史文獻解讀。編著:詹素娟。出版社:國立編譯館。2007年版。
平埔文化資訊網:http://www.sinica.edu.tw/~pingpu/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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