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英法百年戰爭(十)
英格蘭大憲章
西元1137年,肥人路易六世死後,路易七世繼位。路易七世娶阿奎丹大公國(Aquitaine)的繼承人艾莉娜(Eleanor)為妻。原本這起貴族婚姻使卡佩王家併領位於法蘭西西南部,最大最富有的阿奎丹大公國領地,並且艾莉娜雖然個性開放外向,但是貌美有教養,會說寫拉丁文,精通藝文音樂,除此還會騎術與狩獵,動靜皆宜能文能武。後來,西元1147年,路易七世和艾莉娜一同加入第二次十字軍東征,兩人因戰事不利而起衝突,使原本已經不睦的夫妻關係更加決裂,最後以離婚收場。卡佩王家又失去阿奎丹大公國領地。對於卡佩王家最壞的結局,不僅止於此,在婚約解除後,艾莉娜隨即改嫁小她11歲的近親亨利二世。緊接著,西元1053年,新婚未久的亨利二世遠征英格蘭,又成為英格蘭國王,並且在西元1170年起,陸續出兵征服併領愛爾蘭。如此大公國王家貴族婚姻以及接連渡海遠征,使得除了英格蘭王國與愛爾蘭以外,幾乎西大半個法蘭西領地的統治主權(SOVEREIGN),全部歸由安茹金雀花王家的亨利二世所有。法蘭西卡佩王家的王國主權(SOVEREIGNTY)幾乎危在旦夕。幸好,卡佩王家自腓力一世以來一直與羅馬教會和教士密切合作,佐以確實執行封建法律久有成效,依然能在王國境內保有國王的制高道德權威。
亨利二世與阿奎丹艾莉娜婚後合併的領地
相較法蘭西卡佩王家與羅馬教會和教士密切合作。英格蘭王國在安茹金雀花王家亨利二世主政以後,則大力鞏固王家權力,意圖限制羅馬天主教會介入英格蘭國家事務的權力,大幅地改進王國獨立自主的行政和司法制度。亨利二世加強擴張王家法庭的管轄權並採用陪審制度,收歸由王家法庭來行使,傳教士犯罪和普通平民一樣,一併由王家法庭審理,並且反對訴訟案件提交羅馬法庭上訴。結果這種種舉措引發政教衝突,造成英格蘭總主教貝克特(Becket)出走到法蘭西。西元1170年,總主教貝克特歸國後,遭到亨利二世身邊忠心莽撞的騎士殺害,社會輿論哀悼貝克特遭刺殺,羅馬教廷藉此施加壓力,亨利二世只得回復羅馬教廷特有的管轄權,以洗刷唆使暗殺的罪名。雖然這次政教衝突事件,後來造成亨利二世大失民心,但是英國的司法制度已經更加的公正和獨立,王家權力的擴張和鞏固,也漸漸擺脫羅馬教會的控制。
雖然身為英格蘭國王,但是亨利二世在位期間,大多用在法蘭西領地。而他與皇后艾莉娜雖然生育有五個兒子,三個女兒,但是兩人的夫妻感情也是不和。亨利二世到處風流拈花惹草,有不少私生子。安茹金雀花王家內部不斷發生的是非和種種不道德的醜聞,讓法蘭西卡佩王家把握到削弱對手的機會。
西元1180年,法蘭西卡佩王家路易七世死後,腓力二世繼承王位。比起歷來卡佩王家的國王,腓力二世更加善用權謀機變,明察利害。面對擁有西大半法蘭西領地的安茹公侯同時也是英格蘭王家的亨利二世,腓力二世策謀挑動亨利二世的儲君兒子獅心理查(Richard Ⅰ,the Lionheart)和另一個弟弟失地約翰(John,the Lackland),領軍聯合攻打亨利二世。亨利晚年相當淒涼,他與艾莉娜所生的五個兒子,其中長子年僅三歲即死去,另外兩個都比他早逝,而剩下的兩個兒子正在與他對戰。西元1189年,亨利二世戰敗後不久去世,理查繼承王位。
獅心理查
獅心理查繼任安茹金雀花王家後不久,西元1190年,與腓力二世同赴第三次十字軍東征。腓力二世隨即與獅心理查發生衝突,撤軍返回法蘭西。理查繼續英勇領軍與回教軍隊作戰,而回國的腓力二世則趁機唆使理查的弟弟約翰背叛理查,他自己則出兵進攻諾曼地。理查東征返回後,經過日耳曼時遭到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六世攔截軟禁,西元1194年付出鉅額贖金後歸返安茹家領地,開始與他的約翰作戰,逐一收復領地,並與腓力二世敵對作戰。西元1199年,獅心理查在阿奎丹的一次戰役中被殺,他那殘酷、卑鄙、荒淫、背信無義,惡貫滿盈的弟弟約翰繼承安茹金雀花王家的所有領地。
法蘭西國王腓力二世
西元1202年,法蘭西國王腓力二世假藉一次婚姻糾紛的事件,以封建法律所賦予的國王權力,召見安茹公侯家的約翰到法蘭西王庭說明緣由。約翰拒絕前往。腓力二世藉此宣稱約翰抗傳有罪,所有安茹家在法蘭西的領地自此全部收歸卡佩王家,並立即召集軍隊討伐約翰。幾年討伐期間,約翰顢頇無能無力固守領地,腓力二世輕易地逐一奪佔羅亞爾河以北廣大的安茹公侯家領地。最後,在法蘭西王國境內,僅剩下西南部一帶的阿奎丹一隅領地屬於安茹家所擁有。
西元1213年,約翰與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奧托四世(OttoⅣ)*聯盟,腓力二世則聯合奧托四世敵對家族的腓特烈二世(Frederick Ⅱ),兩大敵對的王家聯盟交戰。隔年,約翰的聯盟大敗,奧托四世的家族勢力隨即瓦解,英格蘭國王約翰在歐洲大陸頓失依靠,只得放棄丟失掉的廣大法蘭西領地。
收復安茹家在法蘭西的失地戰敗後,失地約翰只得回到英格蘭。由於自獅心理查以來,英格蘭國王長年在外作戰,不在國內,但是卻要求鉅額軍費開銷,需索無度,造成人民稅賦繁重。約翰戰敗後回到英格蘭,所有倫敦市民、教士和諾曼貴族聯合一致反對他。
西元1215年,英格蘭國內上下反對王家集權的聯合勢力強迫約翰簽署「大憲章」(Magna Carta,the Great Charter),宣誓國王在行使王權,對待臣民,必須遵循服從法律和公正原則。約翰雖然被迫簽署大憲章,但自始都無誠意遵守,而羅馬教庭為維護休戚與共的王權,亦是否認大憲章的效力。於是英格蘭國內的公侯貴族起兵叛亂,直到西元1216年約翰去世。失地約翰死後,幼子亨利三世繼位,亨利三世與攝政的貴族達成和議,重新頒佈大憲章。自此英國王家的管轄權力又逐漸轉移,由攝政的貴族和臣民治理。
英格蘭國王約翰簽署「大憲章」
*: 註:奧托四世的母親瑪蒂爾達是亨利二世和艾莉娜的長女。英格蘭國王獅心理查和失地約翰是奧托四世的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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